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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件丟失 接件物流網點有義務協助理賠
時間:2014-12-23 20:13 來源:圖讀湛江 作者:陳燕玲 龐振宇 閱讀:124次
近日,市消委會成功調解了一起來因快遞物品丟失引起的投訴,某快遞公司南京分站賠償了消費者林小姐的損失共計717元。 2014年10月27日,消費者林小姐通過某快遞公司霞山分站快遞了一批價值696元的生活物品到南京,當時沒有進行保價投遞,只是支付了快遞費21元。不料,目的地所在的該快遞公司南京分站卻把這批物品弄丟了。事件發生后,南京方面的快遞分站同意照價賠償,但需要湛江方面的快遞分站做為快遞公司代表協助辦理相關賠償手續。于是,林小姐把所速遞物品的價值清單、聯系電話等資料交給當時所托寄的某快遞公司霞山分站以便索賠處理。期間多次催促無果,無奈,林小姐只好向市消委會求助,請求幫助維權。接訴并了解到情況屬實后,市消委會即進行調解。指出:根據《郵政法》的有關規定,這次快遞物品遺失事件理應由南京分站負全責,但屬同一快遞公司的霞山分站,作為這批物品的接件網點、發貨方,有義務全程協助客戶辦理相關賠償手續。經過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講解后,霞山某快遞分站意識到錯誤,迅速向南京快遞分站提供了有關理賠資料手續。很快,該快遞公司南京分站將717元賠償款匯入消費者林小姐的帳戶,投訴得以圓滿解決。 為此,市消委會發出2014年第3號消費警示:消費者若快遞物品遺失時,可向所接件的快遞公司網點(即發貨方物流)提出索賠要求,由接件網點協助處理賠償事宜。同時,最好進行保價快遞,以便日后若發生糾紛時可作為償賠的參考標準,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 |